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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CLA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章程

1 总则

1.1 中文名称:UCLA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此后简称联谊会
1.2 英文名称:Chinese Students and Scholars Association at UCLA,缩写:CSSA-UCLA
1.3 会员:UCLA在校中国学生、学者及其家属
1.4 组织结构:一般会员及执行委员会
1.5 性质:非政治、非宗教、非盈利的自治性学生学者团体
1.6 宗旨:
● 对外代表联谊会全体会员,维护其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享有的正当权益
● 为会员提供生活、娱乐、工作、就业方面必要的服务与帮助
● 促进中美文化交流

2 会员资格、权利与义务

2.1 资格:全体UCLA在校中国学生、学者、家属,认同联谊会宗旨、支持联谊会活动、遵守联谊会章程。
2.2 权利:
2.2.1 Voting 会员:UCLA在校的中国学生学者
● 无差别地具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 对重大事务的投票权
2.2.2 General 会员:UCLA在校的中国学生学者及其家属
● 通过正当途径对联谊会章程提出评议
● 通过正当途径对执行委员会工作提出评议
● 自身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提请执委会以联谊会名义加以维护
● 参加联谊会主办、协办的活动
● 使用联谊会每周Info Exchange(信息交流)向全体联谊会发布非政治、非宗教、广告信息
2.3 义务:
● 认同本会宗旨、遵守本会章程、遵守联谊会Email List(邮件列表)管理条例
● 维护联谊会荣誉,避免损害联谊会形象、其他会员利益的言论及行动
● 行使自身权利时不侵害其他会员正当行使其权利

3 执委会组成、产生办法、权利、义务、职责

3.1 UCLA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CSSA-UCLA) 执委会,此后简称执委会,由联谊会中志愿者组成,通过举办各类活动以及处理常规性/突发性事务,维护联谊会章程,保持联谊会作为非政治、非宗教的自治性学生学者团体的性质,实现联谊会的宗旨
3.2 组成:President(主席),Vice President(s)(副主席), Activity Director(s)(活动负责人),Members(执委会会员)及Advisory Board(名誉顾问)
3.3 产生办法:
3.3.1 主席(President)选举:
3.3.1.1 选举委员会产生办法及职责:
选举委员会面向所有CSSA-UCLA成员,按照自愿报名的原则公开招募选举委员会成员。选举委员会独立于CSSA-UCLA执委会,负责统筹安排选举事宜,力求公正,保密,合理,高效的工作。选举委员会在选举过程中具有最高决定权和对选举宪章及选举过程的解释权,并接受CSSA-UCLA所有会员的监督
3.3.1.2 候选人产生办法:
选举委员会公布竞选宪章及日程安排。在规定时间内,任何CSSA-UCLA现任成员(UCLA在校学生学者)皆可经推举后成为主席候选人。所有的主席候选人,须经二十位在校的CSSA-UCLA现任会员的共同联名推荐方能参加直选。每届允许多个侯选人参选。选举委员会在报名截止日期后审查候选人合法性,并公布候选人名单及个人相关资料。
3.3.1.3 竞选方式:
选举委员会在公布候选人名单之后,根据候选人情况,制定具体的竞选规程。候选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需将其个人简历,竞选纲领交于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统一公布。选举委员会组织候选人陈述竞选纲领,公开答辩。可根据群众反应和需要,适当增加灵活有效的竞选方式,如公开辩论。投票结束后,选举委员会严格检查选票的合法性,进行独立验票,结果将以简单多数的原则决定胜选者。选举委员会公布选举结果,并正式任命新一届主席当选人。
3.3.1.4 任期:
新任主席任期一年,连任不超过两年。
3.3.1.5 弹劾办法:
在听取凭证和尊重事实的基础上,经多数以上的执委会成员的支持,即可启动弹劾程序。 弹劾表决将在所有执委会成员中进行,弹劾如获得五分之四以上CSSA-UCLA会员的总票数, 现任主席即被罢免,现任副主席团将进行内部选举产生代理执委会执行主席,接管执委会 主席工作,直到选举产生下一届执委会主席。
3.3.2 执委会其他成员
执委会其他成员由执委会内部选举产生。
3.4 权利:
● 对外代表联谊会全体会员,争取各界对于联谊会以各种形式提供的支持
● 监督管理联谊会公共财产,保证其有效、合理地使用于联谊会各项活动
● 对本章程进行解释
● 对本章程进行修订
● 对一般会员资格进行管理,对不符合一般会员资格、不履行一般会员义务之会员,取消其资格的权利
3.5 义务:
● 维护联谊会荣誉及其非政治、非宗教、非营利、自治性学生学者团体性质
● 维护一般会员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 服务联谊会全体成员
● 推进文化交流
● 争取各界对于联谊会以各种形式提供的支持,促进联谊会同各团体、组织及个人的交流与合作
● 接受一般会员对于本章程及具体工作的评议
● 主持及领导定期和紧急的执委会会议,核心会议,提前适当时间发布会议议程,会后尽快向执委会提交详细的会议记录。

3.6 职责:
● 代表联谊会联络UCLA校方、中国驻洛杉矶总领事馆、其他华人社团、美国政府机构及其他官方或非官方机构,在重要活动的举行、关键事务的处理方面争取各界的协助与支持,并针对涉及会员正当权益的重要事件上进行交涉
● 督促及协调各部门定期举行电影、舞会、联欢会、郊游、体育活动、学术或重要议题的讲座,以达到服务会员、促进交流的宗旨
● 管理联谊会Email List(邮件列表),定期发布活动通知、Info Exchange(信息交流)及有关声明
● 管理联谊会网站,定期发布活动通知、活动简报及有关声明
● 参与同外界各团体、组织及个人进行交流的活动

4 本章程的解释及修订

联谊会执委会保留对本章程的解释权。 章程的修订案提交执委会全体会议讨论,超过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定案。通过之后的修订案需要在联谊会网站上公布并接受一般会员评议。

本章程于2006年5月28日最后修订,本修订稿自2006年6月1日起执行,请致函 cssa@ucla.edu 提交您对本修订稿的评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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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en 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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